荊門市規(guī)范瓶裝液化氣充裝計量行為 (2006-05-29)
發(fā)布時間:2007-1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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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5月20日起,荊門市家庭用液化氣瓶標準充裝量將由原來的13kg提升至14.5kg(正負偏差0.5kg),否則將被視為短斤少兩。
長期以來,荊門市的液化氣充裝市場對家庭用的YSP-15型的鋼瓶充裝量都默認為13kg,而國家強制性標準GB17267-98中規(guī)定的氣瓶充裝量是:YSP-2型鋼瓶為1.9±0.1kg;YSP-5型鋼瓶為4.8±0.2kg;YSP-10型鋼瓶為9.5±0.3kg;YSP-15型鋼瓶為14.5±0.5kg;YSP-50型鋼瓶為49.0±1.0kg。為進一步規(guī)范瓶裝液化氣充裝計量行為,荊門市質監(jiān)局要求各液化氣充裝站從本月20日起,必須嚴格按標準進行充裝,充裝后的液化石油氣瓶還必須進行塑封并標明凈含量,以防止個別“黑心”氣販和充裝站利用倒氣造成充裝量的短差。
同時,荊門市質監(jiān)局提醒廣大市民,若發(fā)現(xiàn)液化氣存在短量或未塑封的現(xiàn)象,可撥打2335241、12365進行投訴舉報,違法經(jīng)營者將被處以貨值金額3倍以下的罰款,最高可達3萬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