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秤稱重誤差到底多大 (2006-01-23)
發(fā)布時間:2007-12-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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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源:生活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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開著載滿貨物的車輛下高速,第一次稱重測的是29.9噸,隨后又到另一通道重測顯示27.5噸,再次回到第一次稱重的通道繳費時,地秤又變成了31噸……
生活日報淄博1月8日訊載滿貨物的車輛下高速公路繳納通行費時,三次過地秤稱重所得結果均不相同,這讓車主方先生很是不解與無奈。
1月7日15:00許,方先生開著一輛后雙橋貨車,準備從濱博高速淄博新區(qū)收費站下高速,繳納通行費時,地秤計重顯示車重29.9噸,而方先生的貨車規(guī)定總重量為27.9噸。方先生認為此數量超出了實際重量,拒絕繳費,要求重新稱重。
“我在第一次稱重的通道重測了一次,結果仍是29.9噸。”方先生說,隨后他又到另一通道重測,顯示27.5噸,本想在這個通道繳費通過時,收費人員卻要求他必須回到第一次稱重的通道繳費。無奈之下,方先生只好再次回到第一次稱重的通道繳費,可地秤顯示的重量又變成了31噸,方先生與收費人員爭執(zhí)不下,最后只得按照重量31噸、超限15%繳了435元錢通行費用。
“我就是對31噸的稱重表示懷疑?!睘榱诉M一步證實自己貨車的確切重量,15:45左右,一下高速,方先生便將車開到了一加油站內再次稱重,結果顯示30.15噸。
今天10:00左右,記者來到了濱博高速淄博新區(qū)收費站,該站徐副站長對此作出了解釋。他說,由于高速公路收費站的測重儀器是動態(tài)秤,而動態(tài)秤的測重結果與測重時的車速和跟地秤的接觸點有關,車速和接觸點不同測得的結果就會有誤差。記者在徐副站長出示的《山東省計量科學研究院檢定證書》上看到,振弦式動態(tài)稱重儀動態(tài)最大允許誤差是36.4kg,為實際重量的5%左右,而貨車超重50%(包括50%)以內,加收原來通行費的50%。